招 标 工 作 流 程 规 划
依据招标投标的相关管理规定,本项目招标实施阶段基本工作流程如下:
(1) 编制招标文件、报主管部门备案
招标代理机构结合业主单位、及有关咨询机构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,并经业主单位确认,报相关部门备案。各包分别编制招标文件。
(2) 发布招标公告
本项目按一个总项目下分为四个包,编制好招标文件后,在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等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,公布资格条件。
(3) 投标人报名、购买招标文件
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,再次将招标文件售卖稿报相关部门的确认、备案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,同时售卖文件。
(4) 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
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,自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不少于20天。
(5) 开标
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,开标地点由招标人、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商定。并邀请相关部门对开标至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(6) 组建评标委员会,评标
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,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比列为:1/5,或2/7,或3/9。其余专家应在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专家库中进行随机抽取。鉴于本次招标项目的特殊性,抽取专家建议为资深专家,以进一步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专业性。
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,在选定的地点组织评标工作。采用全封闭状态进行评标。
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有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评审。
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,完成评标报告。
(7) 确定中标人名单
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,依法确定中标人并报主管备案。
(8) 中标结果公示
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,确认中标人,招标代理机构在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(9) 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
中标结果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,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。
(10) 发放中标通知书
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,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。
(11) 签定合同
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,签订合同协议书。
(12) 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
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,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。
(13) 招标资料归档
5个工作日内,完成招标归档资料的整理及送达。